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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组织人员参加整治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值班和周五下午义务劳动

发布者:张燕发布时间:2017-06-12浏览次数:44

6月11日,周口市委办公室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《关于集中整治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问题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提出,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,齐抓共管,建设美好家园。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期间的分包责任,继续对市区道路和沙颍河两岸实行分包责任制,并保持较长时间不变。各责任单位都要明确3-5名工作人员,每天到责任路段值班,佩戴红袖章,协助路长做好城管方面的有关工作。路长、城管队员和各分包单位的参与人员要相互监督到岗履职情况。每周五下午,市直、驻周各单位都要组织全体职工到分包责任区域开展义务治脏。逢全市扶贫日,顺延至周六上午。

我校的分包责任路段、区域是学校西门口的南北路—嵩山路及沿街两侧。根据《意见》要求,经学校领导研究,决定以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为单位,按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的排序,每天由一个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选派3名同志到我校在嵩山路设置的监督岗值班。一轮值班结束后,再进行新的一轮,直至此项工作告一段落。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:30—12:00;下午3:30到6:00。如遇市委、政府特别通知,周六周日值班另行通知。值班时间,不准迟到、早退、中途脱岗;值班时,协助路长、城管人员、环卫工人及时制止乱倾、乱倒、乱扔垃圾、乱停乱放车辆行为,举止文明,维护学校形象;值班结束后,与保卫处联系,及时收回帐篷、桌椅、条幅、袖章、值班记录等,与下一个值班单位的人员办理交接手续。每周五下午的义务治脏以工会为单位,两个工会为一班次。工具由后勤管理处提供,治脏内容为:清理小广告、清理道路垃圾、杂草和堆积物等。